本报讯(记者/洪奕宜)深圳将成立由贸工、发改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试点工作小组,选定万佳商场、天虹商场等大型商场作为试点对象,宣传、推荐使用环保购物袋,树立一批限制滥用塑料袋的环保典型。与此同时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塑料袋收费的可行性、征收方式以及使用费用等问题开展研究。这是记者从近日环保部门给政协委员提案的书面答复中了解到的。
7成塑料袋出自大商场超市
今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雷新平提交了“关于尽快采取措施,减少塑料袋使用量,遏制白色污染的建议”。据统计,目前全市大型商场、大型超市塑料袋使用量约占全市总量的70%左右,是塑料袋消耗的主力军,如万佳月用塑料袋达25万张,沃尔玛月用量超过10万张,新一佳月用量超过18万张,其他较大商场、超市的月用量一般超过5万张,数量相当惊人。商场和超市是本市塑料袋消耗的主力军。
据了解,目前本市对塑胶垃圾的处理主要采用集中填埋和焚烧方式。因塑料制品量多、体积较大,又不易降解,以填埋方式处置需占用相当的填埋场空间;焚烧处理又有产生有害废气的问题。
商场试点环保购物袋
去年,市贸工局开展了推广可降解塑料袋的调研工作,已经通过了专家论证,但在塑料袋的使用上没有法律依据进行限制或禁止。目前,市环保局正在结合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经验,将塑料袋等其他制品的清洁生产问题作为《深圳市〈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办法》的研究内容之一。
针对政协委员的建议,市环保局表示,将成立由贸工、发改、工商、环保、技术监督、城管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试点工作小组,选定万佳商场、天虹商场、沃尔玛、岁宝百货、新一佳商场、人人乐百货等大型商场作为试点对象,推动其自主限制塑料袋的使用,宣传、推荐使用环保购物袋,树立一批限制滥用塑料袋的环保典型。
这项工作还将与“创绿活动”相结合。在“绿色商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酒店”评选中,把限制滥用塑料袋作为参评的条件之一。对已经获得绿色称号单位,在复评中需要增加限制滥用塑料袋的指标,不符合该要求的要摘掉绿色称号。
收费可行性正在研究
使用塑料袋该不该收费?据了解,目前我国法定的排污费征收对象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对消费者不征收排污费,排污费并不包括塑料袋收费内容,所以现在采用塑料袋有偿使用措施的法律依据不足;在地方单独设立污染税的可行性也不大。而市环保部门认为,由于滥用塑料袋会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问题,需要政府以行政收费或押金制度的经济手段干预,强制要求生产者、消费者承担相应的社会成本,因此对塑料袋收费是必要的。
市环保部门透露,将尽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塑料袋收费的可行性、征收方式以及使用费用等问题,同时研究相关的财政补贴政策,还要将实施清洁生产、有利于生产环保型包装材料的企业、项目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