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晓岚近来尽管天气晴好牞可住在河埒口的方先生家不能拉开窗帘,因为邻居楼顶的隔热材料反光射刺眼睛。现在许多与方先生一样遭遇“光污染”的居民只能默默忍受,环保执法部门对逐年呈上升趋势的此类投诉处理感到尴尬。
方先生讲,今年6月邻居家在楼顶隔热材料上涂了一层反光层,光反射到自己家。站在向东的窗口,只觉得一片白光晃得眼睛难受。每天只有下午三四点钟太阳西斜后,反光才会减弱。从此,除了阴天外他家朝东的房间只好拉上窗帘。为此,他到环保部门投诉。
市环保局联动办公室王晓飞主任告诉记者,自从2003年我市服务业大量安装霓虹灯来,“光污染”投诉随之出现,投诉量也逐年递增,今年接到的光污染投诉有10多起了。居民反映的这些光污染投诉,主要是工地、宾馆的探照灯、广告灯以及户外闪烁的各色霓虹灯等光线透过窗户,照得屋里通亮,使他们夜间无法安睡。
光污染的“制造者”主要是玻璃幕墙、抛光金属板、照明灯等建筑附属物,过度的反射光亮,不但损害人们的视觉与视力,还可使人出现头昏、心烦意乱等神经衰弱的“光害综合症”。王主任说,如果光污染确实给居民生活带来危害,建议受害者在协调无果情况下,就伤害程度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界有关人士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建筑物的装潢愈来愈考究,而光污染也日益严重。建议有关立法机构,尽速制订相应法规,来规范光环境,依法防治光污染,建立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