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高风、王炤坤、陈忠华)12月27日,61岁的平遥农民裴崇俭在接过一笔数额仅为5000元人民币的贷款时,想都没有想到,他的名字会在中国金融史上留下不平凡的一笔。
这一天,随着“日升隆”和“晋源泰”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在山西省平遥县揭牌,中国首批民间信贷公司宣告正式设立。
2005年,央行明确在山西、陕西、四川、贵州、内蒙古进行“农村小额信贷组织”试点,平遥被确定为试点县之一。
民间信贷公司在放款对象和运作上,用于当地农村经济的比例不能低于70%;每户的贷款总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实行市场化利率,最高不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
在两家民间信贷公司的股东中,绝大多数是近年来快速致富的煤焦老板。“晋源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发起人韩士恭说:“信贷公司风险虽然大,但不用像工业企业那样涉及场地、土地、环保等问题,只要流动资金多、有信用,就可以做大。”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5年12月28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