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军 黄亮斌
本报1月9日讯 1月8日12时,湘潭和长沙两市全部水厂出水口水质达标,标志着湘江株洲霞湾港至长沙江段镉污染事故处置在湖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环保总局的直接领导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月6日,由于霞湾港清淤治理工程擅自施工和未采取适当防范措施造成湘潭、长沙两市水厂取水水源受到不同程度污染。事故发生后,湖南省委、省政府,国家环保总局和湘潭、长沙、株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紧急处置措施。国家环保总局工作组在事发后第一时间赶赴株洲,现场协调处理污染事故。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对事故处理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采取各种措施,把对湘江的污染控制到最低程度;召集相关专家和部门制定科学的处理方案;责成相关部门公告社会;要求各地加强对污染的监管,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省委副书记、省长周伯华直接协调指挥事故处理,要求株洲市政府和省环保局等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堵住污染源,消除污染影响,密切监控水质状况,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并且亲自调度上游大源渡和株洲水电枢纽加大下泄水流量,增强水体稀释自净能力,要求湘潭、长沙两市保证供水。湘潭、长沙两市立即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协调指挥班子。株洲、湘潭两市环保部门在政府领导下,开始了截污、防污和水情水质报告。
由于污染防治行动及时,措施得当,至1月8日12时,株洲、湘潭交界的马家河断面水质达标,湘潭市一、二、三水厂取水口和出水口水质全部达标。长沙市饮用水源地由1月7日有关污染指标最高超标4倍下降到8日12时的超标2倍,各水厂出水基本达标。望城县水厂8日11时出水达标。下游截至8日12时湘阴县暂未发现镉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