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1月14日电(记者张文凌)正在参加政协云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段昌群、陈耀光、何树庄、张莉等4名政协委员,今天向大会联合提案,呼吁尽快落实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环境保护责任制。
“政府是推动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主体,而长期以来在经济发展中程度不同的急功近利、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成为影响环境质量、制约可持续发展的重
要行政成因。”云南大学生命科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段昌群教授说。他指出,保护和维护社会环境、市场环境和生态环境是政府行政的主要内容,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云南生态环境多样,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区域,又地处众多重要江河的上游,生态环境的变化往往引起国内乃至国外较大的反应;处理不好,会影响云南对外开放形象,在争取国家资源和引进外资方面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很多地方生态环境脆弱,不当的发展方式和失衡的决策往往导致更大范围的生态恶化,以及人民生活的贫困化,甚至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此,段昌群等4名政协委员建议,在领导政绩考核中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一套系统科学、全面综合、实用可行的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干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制订监管和考核方案,动态反映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努力程度和绩效,为地(市)、县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保护政绩考核提供科学依据和实用操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