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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总局:企业公民应积极承担起环保的社会责任

    来源: 云南日报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09-08-05 访问:

      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记者顾瑞珍、南辰)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15日说,环保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企业公民是公众参与的重要力量之一,应积极承担起环保的社会责任。

      “当前环保形势十分严峻,公众参与程度太低是重要原因之一。” 潘岳在中国环境记协与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合作的“地球奖”签约仪式上说,治理好环境污染,不仅要靠政府的高效率和国民的高素质,公众参与的民主法制机制更为重要。可喜的是,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企业不再是单纯的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盲目追求者,也应该是社会责任的积极履行者。企业这支社会力量在环保的公众参与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

      据介绍,“地球奖”是环保领域内最早的政府大奖,一直保持着民间和非商业化的特点,2003 年因故中止。潘岳提出,“地球奖”要进一步发挥其引导和示范作用,继续赞扬那些以自己的行动改写地球命运的人,并带动更多民众积极参与到环保中来,成为民众投身环保事业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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