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环保,要去环保-环保信息网(17环保网)
  • 当前位置:环保信息网 > 环保行业资讯 > 行业新闻 > 我省向公众定期公告空气和水质量

    我省向公众定期公告空气和水质量

    来源: 浙江日报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09-08-05 访问:

      通讯员黄渭记者吴妙丽

      本报杭州2月4日讯(通讯员黄渭记者吴妙丽)从明天开始,省环保局将在每月5日向公众通报我省的水和空气质量状况,并在当天的《浙江日报》上公布相关数据。这是我省首次面向公众定时通报水和空气质量状况。

      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公众有权知道自己的生存环境状况。另外,通过月报也可以让公众参与监督违法排污行为。据悉,我省主要流域重点交界断面水质状况不但将每月通报,同时还将作为省对市年终考核的指标之一。

      目前评价我省主要流域水质量状况的主要因子有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等;而空气质量状况的评价因子主要是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


    环保 环保新闻 环保信息

    上一篇:享受型消费成节日主流
    下一篇:情暖除夕夜———各区干部与困难群众共度新春佳节

    您看了本文章后的感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