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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环保局解答市民:高音喇叭扰民最高罚千元

    来源: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09-08-05 访问:
    2月17日中午,南宁市环保局领导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生活中遇到的有关环保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一位市民反映,双休日时,一些商场、超市经常搞促销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做宣传,放得很大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他想了解环保部门在这方面有什么措施?

      南宁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解释,按照《南宁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商业经营活动中,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设备发出高噪声。若违反这个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市民可以拨打12369或者12345投诉。由于这个问题在南宁市比较突出,下一步南宁市政府将组织力量对这方面进行综合整治。

      一位市民反映,一些露天烧烤引起严重的油烟污染,该如何投诉。南宁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为该市民“支招”:市民遇到油烟扰民的市民可向南宁市政管理局投诉,市政管理局可责令其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可不可以交由环保部门处理?”当日,一位市民咨询了这个问题。对此,南宁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答复,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物、液化气品、氧化气有毒品和腐蚀品等等,在处置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按照环保的要求,将处置方法报到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到现场监督。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选稿:梁凯昌作者:卢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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