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表示,随着相关规定的实行,问责环保,官员级别没有上限。
环保总局的统计显示,在去年的环境执法中,共处理了311名责任人。但陆新元坦言,追究责任的难度依然比较大。“一种是对地方政府责任的追究有一些阻力,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公然出台保护政策。”陆新元说,一些地方政府下发文件,建立所谓的“企业宁静日”,要求1个月有25天不能去企业执法,这种情况在河南、湖北等省的部分地区都存在。
另一个难点就是“红顶商人”比较多。“有的企业家在发展地方经济上作出了贡献,被选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时候去检查,他们因为有这些帽子保护而公然抵制。去年我们也处理了几起这样的案件。”
黑龙江省海林市雪原酒业公司等企业违法排污,是造成近期备受关注的牡丹江水栉霉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陆新元告诉记者,环保总局发现,海林市的政府部门在网上登有保护企业投资、干扰环境执法的有关规定。
陆新元表示,随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实行,凡是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的官员,不管官位有多高,都要依法追究责任。“最高会追究到哪一级,没有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