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9日专电(记者王敬中)国家环保总局29日公布了在过去一个多月中针对江河水域高污染企业开展执法行动的结果,有的企业基本完成了整改,其他企业已编制上报了整改方案。
2月7日,环保总局宣布对11家布设在江河水边的高污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10个投资约290亿元违反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予以查处,并对布设在江河水域价值4500亿元的化工石化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这是松花江污染事件后环保总局第一次采取全国性执法行动。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此次行动引起了地方政府、地方环保部门和企业的高度重视。挂牌督办的11家问题企业中有一家已基本完成了整改,其余10家编制上报了整改方案,拟投入整改资金4亿元人民币。此外,10个违反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项目的建设单位也按照环保总局的要求进行整改,有的项目已基本整改完毕,到目前为止已累计投入整改资金1.5亿元人民币。
潘岳强调,环保总局对这些企业和违法项目提出的环保承诺和整改方案要严格落实,绝不容许含混过关、敷衍了事。对上报整改方案的挂牌督办企业,如有“报而不改,改而无效”者,环保总局要组织现场督察,公开曝光,并将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向全社会公开。潘岳表示,对分布于环境敏感区的127个化工石化项目的风险排查结果与整改方案,将在4月与5月分两次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