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环保总局第一个以“工程项目”为主体的环境评选活动 ——“环境友好工程”评选日前进入备选项目公示阶段。西气东输管道工程、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等15个候选项目名单将通过媒体向全国进行公示。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环保总局希望通过“环境友好工程”的评选,进一步完善构建完整的环境激励体系,与强力执法监管互为补充,建立起环境长效监管机制。
“国家环境友好工程”评选活动由国家环保总局于2005年8月启动。“差额选举”和“公众参与”是此次评选活动的两大特色。和以往的评选不同,候选项目必须经过民意测验、公众投诉和专家评审三道完全透明的公众审查程序。在公示期间,任何人都可以对候选项目发表自己的意见。组委会秘书处将设专人接待来信、来访、来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情况者及时反馈。排名前10位的工程才能够获得“环境友好工程”的称号。
据了解,在15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中,有环保非政府组织的代表。有关专家认为,大学生环保志愿者和环保非政府组织直接参与并监督国家级的重大评选活动,开创了我国权威评选活动的先河。令人关注的是,评选活动中,100名义务监督员全程参与和监督。这些义务监督员分布在全国各地高校,组委会对他们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系统培训,并颁发“义务监督员证”。义务监督员除了对组委会日常工作及评选活动进行监督外,还参与对项目的抽查、复查。义务监督员还会对评选出的“环境友好工程”进行长期跟踪监督。
“国家环境友好工程”由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承办,旨在每年选出一批体现中国环保最高标准的工业项目、环境治理项目和社会项目。这些项目运用了最先进的环保工艺、技术和理念,实现了环境与发展的双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优秀典范。
潘岳说,过去两年来,国家环保总局两次大规模叫停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强力执法和监督,在建立有效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制和高风险行业的规划环评制度方面起了重大作用。但是,对那些严格执行《环评法》和“三同时”制度,在环保方面表现杰出的项目,尚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我们在这两次执法行动中发现,在严格执行环境法律法规方面,很多建设项目和企业做得非常出色。对于这样的项目,我们就应该大力宣扬。我们树立起这根标杆,希望更多的项目来超越它们,”潘岳说。他还强调,要想真正实现环境保护由“让我做”到“我要做”的转变,就必须罚得有理有据,铁面无私,同时奖得明明白白,大张旗鼓。“我们就是要树立这样的风尚——破坏环境人人喊打,爱护环境人人称赞。”
据潘岳介绍,到目前为止,国家环保总局已初步构建起包括环境友好企业、环境友好工程、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环境优美乡镇、绿色社区和年度绿色人物等较为完整的环境管理表彰激励体系。潘岳强调,环境友好工程评选活动,期待着全社会的关注与参与。曹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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