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清
本报讯山东省枣庄市把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作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坚决实行环保第一审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大中型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先后否决重污染项目23个,处罚违法企业31个,停建未执行“三同时”项目9个,有效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2003年,枣庄市、区两级政府分别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75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或实施再提高工程的决定。在做好“点”(企业)治理的同时,积极抓好“面”(河流)的治理工作。按照“治、用、保”并举的思路,在峄城沙河、薛城沙河、新薛河等河流建设了节制闸和橡胶坝等工程,通过层层建坝、拦蓄,改善河流水质。
为解决二氧化硫污染问题,枣庄市政府分两批对滕州新源热电厂等21家电力企业的48台燃煤锅炉实施限期治理。为帮助企业筛选治理方案,市环保局组织有关企业外出学习先进的治理技术,同时,帮助企业申请环保治理专项资金,目前已有4个电厂的脱硫项目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