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震 高杰
本报讯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环保厅近日决定,从每年10%的省级环保引导资金中专门拿出30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资助150个行政村重点开展的“清洁水源、清洁村庄、清洁生产”等重点工程。同时,全省各市、县、区也要按照同样比例,拿出相应的市、县、区级资金,专门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今年初,江苏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会,明确了“十一五”要着力抓好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要求突出抓好水环境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坚持不懈地推进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疏浚;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强力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大力开展生态示范区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2007年,力争全省所有县(市)全部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到2010年,再建成200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和1000个省级生态村;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和安全农业;推进乡镇企业集中布局、集约发展。对乡镇化工、印染、造纸、电镀等污染较重的企业进行集中整治。
为确保农村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完成,省政府还明确了环保投入向农村倾斜的原则,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政府补助、部门帮助、社会赞助、农民自助”的多渠道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