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隽波 通讯员李景平)脱硫任务急,电厂步子轻。4月底,记者在省环保局获悉,该局日前向中国十大电力集团公司发出警示通知,要求这些公司加快建设在我省境内电厂的烟气脱硫限期治理工程。
据了解,2005年,省政府曾向这些电力公司在我省境内的电厂下达烟气脱硫限期治理任务,要求分别在去年10月底前及今年3月底、6月底和12月底前完成全部机组的脱硫设施建设。但是直到现在,这些电厂的脱硫工程建设大多还在“慢吞吞”进行:有的未能按时建成脱硫设施,有的脱硫设施建设尚未启动,有的脱硫设施建了3年也没投入使用,直接导致各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居高不下,影响了全省二氧化硫减排任务的完成。
省环保局的警示通知要求,各大电力公司及其电厂要切实履行法律责任与义务,加快烟气脱硫设施建设,按期完成脱硫限期治理任务,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实现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削减做出贡献。
警示通知同时告知,对十大电力公司所属电厂逾期未能完成烟气脱硫限期治理任务的,省环保局将依法予以查处,并向社会通报。
此次受到警示的电力公司和电厂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鲁能集团公司、晋能集团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公司、中国铝业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神头光达股份合作发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