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水电(通讯员周迎久 记者李海菊) 记者从4月27日召开的河北省2006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廊坊、邯郸、衡水、承德、秦皇岛被授予“2006年度河北省环境保护目标管理优秀市”。衡水市实现了全省综合考评的“十连冠”,成为我省自1997年开始此项考核以来,惟一一个连续十年获此殊荣的地级市。
去年以来,衡水市把污染物减排作为全年工作的核心和龙头,全力推进污染物减排指标、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2006年衡水市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下降2.7%,cod排放量比上年削减3.57%,二氧化硫削减3%,工业粉尘削减3.6%,其他主要污染排放量完成了削减3%的目标,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由2001年的189天增加到2006的300天。
通过实施衡水湖综合整治和污染企业专项治理,衡水湖由2000年的五类水质,达到目前基本保持在三类水质。目前,衡水省级环境优美城镇总数达到8家,占到了全省的三分之一,绿色单位创建全面展开,全市共创建国家级绿色单位2家,省级绿色单位13家,81家单位被命名为市级绿色单位。
2006年,全市共检查各类排污企业2300余家(次),立案查处150多个环保违法案件,共对33家企业进行停产治理,32家企业限期治理,15家“15小”、“新六小”被依法取缔,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使备受上级关注、群众关心的违法环境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