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7日,自治区党委第一、第二、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石嘴山市、中卫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在被督察地召开动员会,对督察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并提出相关要求,被督察地主要负责同志就配合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是督察被督察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督察以发现和整治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为重点,督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推动地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此次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分为市级督察、下沉县(区)督察和梳理总结三个阶段,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走访问询、个别谈话、受理举报、案件交办、下沉督察和重点督察等方式开展。督察进驻时间约为15天,2019年10月17日至10月31日。各督察进驻期间,开设受理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的邮政邮箱和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