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洪光(右)在工作中。
编者按
田洪光,原沈阳市环保局苏家屯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2009年9月,因公殉职。在担任监察大队长的8个月时间里,他认真履行职责,全心全意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面对不解和对立,他既秉公执法又换位思考,真心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为全国环保工作者树立了一个好榜样。
本报今日刊发《环保卫士田洪光》,展现田洪光同志忠于职守、甘于奉献的先进事迹和他身上体现出来的中国环保精神。
中国环境报记者张春燕熊志红水华
5月的一个晚上,大雨瓢泼,沈阳市集中全市环保监察力量进行夜间抽查。苏家屯区环保分局局长刘诚,看着窗外雨水划过的痕迹,好像又看见监察大队长田洪光,冒着雨,带着队员前往执法点的身影……
5月的一天清早,凉风习习,田洪光的爱人李君醒过来,问女儿:“雯雯,爸爸怎么休假还没有回家?”雯雯是田洪光女儿的小名,她呆了一下,眼眶马上红了,“妈,爸爸已经走了。”
5月5日上午,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看到中国环境报关于田洪光的报道后,对他的事迹做出了批示。
田洪光,他仅仅是一个沈阳市苏家屯区的一名环境监察大队长。可是,苏家屯区、沈阳、辽宁,没有人接受他已离开的事实,甚至,人们还都在默念着他的名字,呼唤着他的名字,传诵着他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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