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环保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省环保厅党组驻省环保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开展“铸造生态环保铁军,建设清廉生态环保”六大行动的决定》,将“清廉环保”建设的思路和举措以指导***文件形式予以明确,将以厅党组、驻厅纪检监察组名义联合发文实施,为全省环保系统蹄急步稳推进“清廉环保”建设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路径。
《决定》是指导全省环保系统各级党组织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推进清廉环保建设的指导***文件。在前期座谈研讨、分析典型案例、总结工作经验、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根据省委、省纪委提出的2022年和2035年两个阶段***目标,结合生态环保铁军建设要求,提出了***生态大维护、生态环保铁军大铸造、深化改革大攻坚、正风肃纪大优化、精准监督大深化、基层组织大提升等6大行动、19项具体任务,从***建设、本领建设、改革攻坚、纪律作风、监督执纪、组织提升等六个方面谋划了全面推进生态环保铁军和清廉生态环保建设的实际举措。同时,根据“清单式”管理要求,制定了《“铸造生态环保铁军,建设清廉生态环保”六大行动工作责任清单》,将《决定》的实施工作细化分解成25项主要任务、100条具体举措,并逐一明确责任处室(单位)和分管厅领导,压实责任抓落实,确保“清廉环保”建设各责任主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决定》要求各级党组要坚决扛起开展“铸建”六大行动的***责任,充分发挥主导、主抓、主管作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各工作机构和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驻厅纪检监察组积极参与了《决定》起草全过程,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和职能定位,提出了大力开展***责任监督、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找准突出问题加强纪律监督、构建清廉生态环保建设的派驻监督格局等4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和具体任务,为环保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形成合力推进“铸建”六大行动提供了坚强***和纪律保证。(驻省环保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