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0日讯 据高检网消息,近日,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林(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指定,由衡水市人民***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晓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晓林,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衡水市人民***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晓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晓林简历
王晓林,男,汉族,1963年10月生,重庆市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1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1983年7月任北京矿务局杨坨矿技术科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1989年4月任华能精煤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工程师;
1991年8月任华能精煤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副经理;
1992年5月任华能精煤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
1995年10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
1996年4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副经理;
1999年7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经理;
(其间:2001年3月至2002年1月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2年8月至2004年2月挂职任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
2004年2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调度室主任;
2004年11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5年11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06年8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0年4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董事会秘书;
2011年5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董事会秘书,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
2014年8月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董事会秘书,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兼);
2015年8月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8年1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