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县环保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第2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公示
根据和田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现对墨玉县环保局承担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2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截至督察时,墨玉县吉玉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脱硫池添加剂不足,脱硫塔非正常使用。
二、整改目标
按规定添加药剂剂量,使脱硫塔设施达标运行。
三、整改措施
三天内迅速运来一批氢氧化钠添加剂,使脱硫塔达标。并制定措施专人定时添加使设备正常运行。
四、整改效果
墨玉县环保局承担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取得了以下效果:
(一)通过对墨玉县吉玉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工作进展情况日常巡护检查,督促墨玉县吉玉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按时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2)的整改销号。
(二)墨玉县吉玉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塔达标。并制定措施专人定时添加使设备正常运行。
(四)通过定期开展日常巡护检查和日常巡护工作,并进行督促指导,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提升环保质量,提高了监管能力。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墨玉县环保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墨玉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联系人:18719966009 王茂任
联系地址:墨玉县政务中心719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