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从市环保督察整改办获悉,自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7月指出开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整改滞后问题后,开阳县经调查核实,决定对3名涉及人员严肃追责。
自2017年2月起,开阳县开始对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整改,但直至2017年11月15日,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对开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督察时,发现该填埋场仍未采取任何整改措施。在整改过程中,开阳县行政综合执法局作为业主方,在长达近9个月时间内,未按照要求查找到原设计建设的监测井,对垃圾填埋场的环保现状掌握不清,耗费大量时间开展前期设计和方案研究等工作,导致整改工程严重滞后,未如期完成整改任务。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整改过程中,存在履职不到位、监管不严不实等问题。
对此,开阳县政府分管县城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的副县长杨家武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开阳县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重富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决定免去其党组书记职务,提名免去局长职务。对开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中心主任潘峰进行立案审查。
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表明了贵阳对环境保护的态度和决心。约谈问责,就是要通过真抓严管,让环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同时给相关责任人敲响警钟,在环境保护这个关乎国计民生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容不得不作为、慢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