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从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省委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贵阳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启动第二日,贵阳市共接收群众信访投诉共90件。
群众投诉中涉及区(市、县)及市直部门12家,其中,南明区30件、云岩区28件、乌当区2件、观山湖区11件、白云区1件、花溪区2件、清镇市2件、修文县2件、开阳县2件、双龙区2件、经开区5件、市城管局3件。
举报问题涉及噪音污染27件、大气污染26件,其中油烟污染16件、异味6件、其他4件,水污染9件,垃圾污染8件,生态破坏4件,其他类16件。
针对收到的信访案件,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区(市、县)、市直部门收到转办件后,在48小时之内核实完毕,并上报核实情况。收到转办件9日内,上报案件处理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