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淳安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给来自千岛湖镇的孩子们上了一堂别样的法律课——那些与鱼有关的事。
“同学们,你们知道千岛湖水域内的哪些鱼有提升水质的作用?如果有人抓捕了这类鱼,他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如果同学们知道有人抓了这类鱼,应该怎么做?”检察官以问题为导入,以生动活泼的教课方式教育同学们要学习了解那些与鱼有关的法律知识,积极承担保护这一湖秀水的责任。
来自千岛湖镇南山学校二年级的小方同学说:“通过今天的课,我知道原来千岛湖的胖头鱼是不可以随便抓的,它们是有主人的。随便抓别人家鱼的人,就是小偷。”
“千岛湖的禁渔期是每年的5月1日到7月31日,如果在禁渔期内使用电鱼、毒鱼或者用三层刺网等方式捕捞野杂鱼,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来自千岛湖镇三小的小王同学说,“遇到违法分子,我们不仅可以告诉警察,也可以找检察官,拨打12309举报电话。”
课堂教学结束后,检察官们还带领孩子们参加了在金山渔湾举办的淳安县首次环保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孩子们亲手把一条条小鱼苗放入了湖中,并目送它们游向千岛湖的深处。
通过本次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课程,同学们学到了一系列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也认识到了对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检察官们也鼓励孩子们要学以致用,在生活中、学习中大力宣传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法规,人人争做环保小能手。 余妙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