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环境污染的重中之重是纠正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认识层面出的偏差,不能让一些地方相关负责人的不作为、不执行、不落实,成为环境治理领域的“瓶颈”。
用新土、绿化膜覆盖污染物,和督察组“躲猫猫”封条撕了又贴,用曝气增氧机改善监测断面水质,白天排污改夜间排污……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继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后,近期中央环保督察组又对部分省(区)开展“回头看”,并曝光了一系列弄虚作假、表里不一、敷衍应对的整改行为,其中不少“奇葩整改”更是让人费解、令人深思。
当环保督察后的整改沦为“表面整改”“纸上整改”,甚至没有整改也上报完成整改销号,或是直接以“举报不实”的名义拒不整改,一些污染企业的任性嚣张可见一斑。有的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甚至与污染企业沆瀣一气,在督察过程中指东向西、欺瞒误导督察人员……各种“花式对策”频出,暴露出一些地方对督察力度抱有幻想,对污染行为心存侥幸,中了片面的政绩观和“重发展、轻保护”理念的毒,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存在的严重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
“奇葩整改”告诉我们,一些地方的环境污染治理似乎进入一场“拉锯战”,“攻守”双方似乎进入一种僵持阶段。就上而言,中央拿出了高度负责的精神、壮士断腕的决心、破釜沉舟的勇气,开打环保治污的攻坚战。但是,下面一些基层部门却纹丝不动,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拒不整改。
这一状况启示我们,环境污染整治注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会遇到各种复杂的情况和挑战,不可能一蹴而就。越是在僵持阶段,越考验相关部门能否保持高压的决心。截至目前,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已经结束,10省区共问责4305人,这样的数字显示出一些地方污染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提示我们当前的环保治污攻坚战任重道远。
实践证明,环保督察后及时的“回头看”十分必要,是环境督察制度发挥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不可缺少的环节。要打赢这场环保治污攻坚战,需要“督察+回头看”制度以及问责惩戒行动的常态化、长期化。不妨借鉴中央巡视的经验,不定时、不定批开展,既能“发点球”,又有“回头看”,树立明确的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哪个地方、哪个部门问题多,就向哪里投入更多力量,最大化地运用督察力量、发挥督察效力。
“拉锯战”也从另一个角度提示我们,治理环境污染的重中之重是纠正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认识层面出现的偏差,不能让一些地方相关负责人的不作为、不执行、不落实,成为环境治理领域的“瓶颈”。因而,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加强生态保护与干部绩效考核和选拔任用的挂钩力度。
正如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的,“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要打赢环保治污攻坚战,必须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植于更多领导干部的内心,共同构建起一支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强力量。如此,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目标才有望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