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省环保督察组向晋中、吕梁反馈“回头看”情况
今年4月13日至4月28日,我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晋中、吕梁组对两市开展督察“回头看”,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7月3日、7月5日,分别向两市反馈督察情况。 督察认为,2017年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以来,两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各级、各部门对环保的认知和重视程度明显提高,推动工作力度明显增强,问责力度明显加大,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同时,督察指出,通过不懈努力,两市环保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一些环保问题仍然突出。 晋中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环保压力传导不到位,一些基层党委、政府抓环保力度不够,个别县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二是一些重点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督察反馈的一些问题目前还没有按期完成整改,晋中市城区因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致使每天有1.5万吨以上污水直排汾河,平遥县燃煤锅炉取缔淘汰任务未按期完成等;三是环境管理不严不细,部分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不到位,渣土车管理不严,城市扬尘治理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四是阳煤集团昔阳化工有限公司环境问题严重,该公司电石渣未按环评要求综合利用,在厂区非法堆积达15.5万吨,部分危险固废存储超过一年未处置。 吕梁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党委、政府环保主体责任压的不实,党政同责落实不到位;二是市直相关部门履职不尽责,推诿扯皮,整改推进不力,经信等部门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落后产能淘汰等方面,缺乏统筹规划、有效监管,住建部门、市城管中心在污水处理、建筑扬尘管控等方面,进度缓慢、管控不力,公路、交通、交警部门对道路扬尘问题监管不力;三是移交整改问题存在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现象,整改落实情况不严不实,上报已完成整改的17项任务中有9项未达整改目标要求,对“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部分重点整改任务推进缓慢,整改不达时序进度要求。 督察要求,两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清醒认识本地生态环保的严峻形势,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深入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各项环境问题整治,促进整改问题落实。督察组还对发现的13个环境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当地进行问责,同时报省监委、组织部进行督办。(程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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