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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一化工企业停工搬迁

    来源: 新华日报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8-07-05 访问:
    原标题:镇江一化工企业停工搬迁

    废水废气固废处置不规范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江苏整改进行时

    本报讯 镇江市丹徒区茂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源化工”)屡因污染问题被投诉和查处,这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茂源化工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仍未按规定进行规范处置,当地环境监管形同虚设,搬迁方案久拖不决。

    省协调联络组高度重视,在生态环境部曝光后,立即组织省级联合督察组再赴镇江现场督办,并要求镇江市委、市政府加大工作力度,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中央督察组反馈的污染问题,对监管不力的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严肃问责。

    镇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自6月19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茂源化工现场检查发现环境问题后,该企业已于6月20日被依法关停。由镇江市政府成立的专案联合调查组驻厂调查。针对企业涉嫌生产废水渗坑排放、部分危废未申报,以及生产管理不规范等直接或间接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镇江市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产并落实整改,市公安局也已介入调查企业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问题。针对部分生产废水外溢至旁边灰渣堆场,灰渣堆场内积水中COD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丹徒区环保局已立案,并拟实施行政处罚。针对企业有关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未经验收投产至今的环境违法行为,丹徒区环保局已立案,拟处以30万元罚款。针对茂源化工西北侧围墙处破损,涉嫌雨水直排及废油桶露天堆放,废包装袋未按要求放置于危废暂存库,贮存危险废物未采取国家环保标准规定的防护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丹徒区环保局已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整改,并处以10万元罚款。针对企业锅炉氮氧化物超标排放行为,丹徒区环保局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10万元罚款。

    同时,镇江市、丹徒区两级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的原则,对环境监管形同虚设,搬迁方案久拖不决,相关责任人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给予丹徒区工业总公司总经理王文治诫勉谈话处理,给予该区环保局副局长杜林利、镇江茂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刁永华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处理也在按程序报批中。此外,根据镇江市委专题会议纪要,目前已明确由丹徒区委、区政府负责,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对茂源化工的关停搬迁工作。 (李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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