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违法采砂户24户,拆除洗砂平台19个,拆除采砂船只22条,拆除河道违章管理房41间,拆除设备19套件,拆除供电线路设施23户。”这是临沧市收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云县罗闸河非法采砂问题线索3天后,市督导组进行现场督办取得的整改成效。不仅如此,市纪委监委紧盯问题背后的失职失责行为,及时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在5天内依纪依规对云县委常委、副县长罗成贵等4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科学、精准、有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保证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顺利推进。截至目前,临沧市纪委监委收到上级边督边改转办问题13件,追责问责4件14人1个党组织,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9人,其他干部4人;发出监察建议书6份,提醒谈话12人。
临沧市纪委监委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转办问题实行重点督办、直查直办和快查快办制度,由市纪委执纪监督室对3个问题进行了直查直办,对10个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办,所有转办问题均在5天内予以办结。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边督边改问题1件2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处置环保问题毫不含糊、查处环保问题从严从快的强烈信号,形成了强力震慑。(杨富东 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