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布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问责情况
截至7月2日共问责65个单位、195名责任人
7月3日,记者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工作组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压实责任,我区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发现的问题边督边改,并进行了责任追究。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追责问责工作,自治区纪委监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环保督察问责工作。针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反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检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群众反复投诉长期不能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等问题线索,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调查核实,落实责任追究,先后查办了北海市诚德镍业公司违法违规堆放冶炼废渣、钦州市非法炼铝等一批重点案件,问责了一批责任单位和人员,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开展责任追究,倒逼各级各部门落实责任,促进了中央环保督察深入开展。
据统计,自今年6月7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开展工作以来,截至7月2日,全区对34个案件实施问责,共问责65个单位、195名责任人(处级31人、科级及以下人员16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6人(党内警告19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政务警告20人、记过30人、记大过5人、撤职1人),组织处理或组织调整119人(诫勉谈话109人、通报9人、免职1人);信访类问题16件问责75人,其他类问题18件问责120人。 (记者 余锋 通讯员 韦夏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