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拆除矮围案件再次启示我们,拿出抓铁有痕的力度,依靠最严格的制度执行,才能取得最大的治理效能
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开展之际,生态环境部日前通报了“洞庭湖超级矮围”案件及整治情况。一名私企老板在洞庭湖上擅自搭建了长达1.8万米的矮围,形成了3万亩私围湖泊。湖南省委省政府多次严令整治,生态环境部对此展开专项督察,13天内,矮围全部拆除,速度之快、力度之大,彰显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
侵占洞庭湖17年,“拆违”攻坚战13天——两个数字令人感慨。尽管此前相关部门曾三令五申要求拆除违规设施、恢复洞庭水域,整改工作却一拖再拖,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今,专项督察开展仅一个多月,事件责任人就受到处罚,“超级矮围”拆除到位。17年与13天的对比,说明只要拿出动真碰硬的监管决心、雷霆万钧的执法力度,“老大难”问题也可以迎刃而解。这当中的关键就是要执法必严。
从“拆不动”到“马上拆”,生态环境保护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用坚定执法为生态保护保驾护航的体现。从“史上最严”环保法长出“牙齿”,到“史上最大规模”环保督察亮出“利剑”,从甘肃祁连山生态破坏问题问责相关领导干部,到督察组建议地方领导和老百姓住在一起、直到水不黑不臭……正是坚决、严格的执法,确保了中央保护生态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了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制定法规只是走完了第一步,关键还是要通过严格执法让法规产生现实约束力。这就需要各级党政机关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如果只“亮相”不“亮剑”,“能躲一时是一时”,甚至与污染企业存在利益往来,提供保护伞,那就会让环境治理的制度体系成为中看不中用的稻草人,侵蚀制度的公信力与权威性。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日益完善,正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算清楚环保账、经济账和政治账,真正扛起主体责任,让环保压力层层传递,用严格执法确保顶层设计能够落地生根。
以制度为抓手贯彻生态文明理念,运用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力量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环境治理的鲜明特色。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我们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仅注重建章立制,更加注重制度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这次洞庭湖拆除矮围案件再次启示我们,拿出抓铁有痕的力度,依靠最严格的制度执行,才能取得最大的治理效能。
作为“长江之肾”,要还长江“一江碧水”,洞庭湖恢复“一碧万顷”势在必行。这次保护洞庭湖生态如同一面镜子,照见了严格执法的行动力与震慑力。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既有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又有最刚性执行、最有力实施,才能真正让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无处藏身,用制度的生命力涵养生态环境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