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的顺利推进,昆明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从制约环保督察边督边改的机制入手,消除整改中存在的“中梗阻”问题,制定实施4项工作机制,畅通整改落实“最后一公里”,保障涉及昆明的有关问题整改处置到位。
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市级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按照职责依法对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突出问题进行调查,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的同时,对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应负责任和处理提出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纪委、监委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对需要追究责任的事项,经主责部门集体研究并报分管市领导审批同意后,向市纪委、监委以正式书面材料形式进行移交。移交材料应写清楚集体研究讨论的情况、问题事实和违反的相关规定等,并附市级分管领导的批示。截止6月24日,昆明市纪委收到各级环保督察组转办交办信访举报件445件,已办结350件,办结率78.65%。
分级梳理重点督办机制。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各开发(度假)园区纪工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机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聚焦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省纪委的重点关注,以及事关民生问题,多渠道收集问题并梳理本级需要重点督办线索。对上级已明确的重点督办件和本级排查出的重要问题线索,市、县两级党风政风监督室要认真落实好转办、交办等工作,实行重点督办、专门登记、优先办理,及时作出结论,严肃进行处理。对未列入重点督办的问题线索,实行抽查检查制度,上级纪委、监委要对下级纪委、监委办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确保办件质量。截止6月24日,先后转交各县区纪委和市级职能部门重点关注督办105件。
直查直办机制。市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监督室按照督促、指导和示范的要求,坚持直查直办。涉及到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或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的重点督办件,派人到县(市)区加强督促和指导,进行抽查检查。同时主动对接市级对应职能部门派专人到点到位,对整改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对违纪违规违法事实开展联合调查核实,对整改情况和问责进行审核把关。各纪检监察监督室每周及时梳理上报直接查办的问题线索,确保重点督办件,以及群众长期投诉、反复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对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问责追责到位、及时,同时也为办理其他信访举报件作出示范、传递信号。据统计,105件重点关注督办件中,有15件为市纪委、监委各监督审查室采用直查直办的方式进行处置。
通报约谈机制。市纪委、监委每2天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情况进行一次排名通报;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工作期间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典型问题将及时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对落实工作不力的纪检监察机关,市纪委、监委将根据情况约谈问责主要领导,做到严、快、准,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用实际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截止6月22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对5个环保督查任务较重的县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市纪委、监委各常委、委员对分管联系单位和部门需进行环保督查整改约谈的正有序开展。(李国超 陈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