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镇长,我们是丽江市纪委工作人员,刚刚我们发现仁义村附近湖边有白色垃圾,湖边村道垃圾没有处理,有环境污染隐患,请你们立即整改。”
6月23日,丽江市纪委组成明察暗访组,深入河、湖周边进行明察暗访,压实环境保护责任。这是在程海镇仁义村路边河(湖)长制公示牌下,工作人员在给河(湖)长打电话,这也是此次河、湖环境保护明察暗访、边察边改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丽江市纪委、监委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丽江市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精准把握再监督再检查的职能定位,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原则,科学、精准、有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进一步改进作风,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截至目前,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丽江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提醒谈话15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7人,以严厉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为守护丽江绿水青山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沈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