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全浩)6月22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披露了对山西三维集团因环保问题信披违规的处理结果。
证监会披露,针对山西三维未及时披露严重环境污染行为的违法线索,山西证监局于4月19日对山西三维涉嫌信披违法事项立案调查。
山西证监局表示,经查,2014年至2017年,山西三维因严重环境污染行为受到当地环保部门七次行政处罚,山西三维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还存在多次排污超标的情形。但是,山西三维在2014-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上述信息。
针对山西三维的上述行为,山西证监局于5月24日对山西三维及包括时任、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在内的相关责任人员共计28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后依法处罚。
6月22日晚间,*ST 三维披露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山西三维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行为。
证监会认为,对山西三维的违法行为,时任山西三维董事长王玉柱、董事长杨志贵、副董事长祁百发、董事兼总经理田旭东、副总经理牛俊江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田建文、高志武、刘永安、阎保安、李红星、王勤旺、王国胜,独立董事王彩俊、张建华、李存慧、秦联晋,监事张建平、霍斌、王巧萍、王永翔、李杰伟、张洪波、王新芳、乔志勇、牛武钢,副总经理梁小元,财务负责人王永义,董事会秘书梁国胜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山西三维集团的董事高管集体被罚。
证监会表示,将继续保持对重大环境污染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执法高压态势,依法全面从严实施行政处罚,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引导其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编辑:倪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