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照整改任务,强化举措、创新方式、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立即部署。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和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任组长的三个专项工作组。县四套班子领导牵头,从环保、住建、农牧、国土、住建、城管、乡镇场、工业园区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分10组对环保突出问题分类分片归口包抓,重点对黑臭水体、异味污染、建成区工业企业及燃煤锅炉污染等突出环保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二是细化措施,认真办理。县委书记、县长带队现场协调解决办理难题,夜查企业整改实情。6月份以来,印发《贺兰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主体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13个环保相关文件。对所有转办件做到“三个不过夜”“四个不放过”“五个第一”,对小散乱污企业做到“两断三清”、彻底整治。形成动态台账,确保转办件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通过实地查验、部门会商、领导研究、专家会诊等措施,制定细、准、实的整改措施。针对药企异味、黑臭水体、污水不达标排放等专业性强的转办件,聘请专家分析研究、对症下药,制定科学可行的整改方案。针对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突出环保问题,以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整治标尺,聘请第三方监测公司动态监测,邀请群众代表实地参与测评验收。在工业园区开展“环保开放日”活动,组织污染企业周边生活的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138人开展整改情况现场测评。对测评满意率低于50%的,重新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
三是强化督办,确保实效。县四套班子一把手分组带队督查,共现场督办、带队夜查30余次,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每天现场盯办。县人大、政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环保焦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及时向县委政府反映,督促各相关部门、乡镇场、工业园区整改解决。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采取专项督查、随机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整改情况现场督查26次,整合印发通报7期。县纪委及时跟进,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共计问责16人。县委组织部将环保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和评价体系,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四是从重处罚,形成震慑。对宁夏远高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地生态牧场有限公司奶牛场、宁夏珍祥建筑有限公司、天津大桥银川焊丝有限公司、贺兰宁鑫工贸有限公司、宁夏汇丰源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污染环境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共计罚款135万元。对宁夏珍祥建筑有限公司、兄弟化工、共享化工、百鸿化工、宁鑫煤制油、宁夏高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大桥银川焊丝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下发停产通知书。对泰益欣公司进行限产。
五是大力宣传,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动员作用,利用贺兰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开整治进度,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教育引导动员群众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广泛参与整治工作、主动监督整治成效,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贺兰县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照整改任务,强化举措、创新方式、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立即部署。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和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任组长的三个专项工作组。县四套班子领导牵头,从环保、住建、农牧、国土、住建、城管、乡镇场、工业园区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分10组对环保突出问题分类分片归口包抓,重点对黑臭水体、异味污染、建成区工业企业及燃煤锅炉污染等突出环保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二是细化措施,认真办理。县委书记、县长带队现场协调解决办理难题,夜查企业整改实情。6月份以来,印发《贺兰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主体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13个环保相关文件。对所有转办件做到“三个不过夜”“四个不放过”“五个第一”,对小散乱污企业做到“两断三清”、彻底整治。形成动态台账,确保转办件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通过实地查验、部门会商、领导研究、专家会诊等措施,制定细、准、实的整改措施。针对药企异味、黑臭水体、污水不达标排放等专业性强的转办件,聘请专家分析研究、对症下药,制定科学可行的整改方案。针对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突出环保问题,以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整治标尺,聘请第三方监测公司动态监测,邀请群众代表实地参与测评验收。在工业园区开展“环保开放日”活动,组织污染企业周边生活的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138人开展整改情况现场测评。对测评满意率低于50%的,重新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
三是强化督办,确保实效。县四套班子一把手分组带队督查,共现场督办、带队夜查30余次,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每天现场盯办。县人大、政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环保焦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及时向县委政府反映,督促各相关部门、乡镇场、工业园区整改解决。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采取专项督查、随机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整改情况现场督查26次,整合印发通报7期。县纪委及时跟进,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共计问责16人。县委组织部将环保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和评价体系,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四是从重处罚,形成震慑。对宁夏远高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地生态牧场有限公司奶牛场、宁夏珍祥建筑有限公司、天津大桥银川焊丝有限公司、贺兰宁鑫工贸有限公司、宁夏汇丰源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污染环境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共计罚款135万元。对宁夏珍祥建筑有限公司、兄弟化工、共享化工、百鸿化工、宁鑫煤制油、宁夏高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大桥银川焊丝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下发停产通知书。对泰益欣公司进行限产。
五是大力宣传,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动员作用,利用贺兰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开整治进度,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教育引导动员群众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广泛参与整治工作、主动监督整治成效,形成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