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的原则,呼和浩特市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及自身排查出和群众举报的问题,采取发现一起、核实一起、整改一起、查处一起的举措,坚决抓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严厉的措施追责问责在环保督察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者,强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6月9日,对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暗访反馈的和林格尔县盛乐镇西沟门移民新村内木器厂假整改问题,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担当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一定要加强领导、亲力亲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每日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第一时间研究解决,亲自上阵、一线作战,确保做到“日清”;一定要明确各方责任,厘清地区、部门、企业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问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和问题解决;一定要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从严从实、坚决有力抓好整改工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议决定,依法取缔关闭和林格尔县盛乐镇西沟门移民新村内木器厂,并对在环保假整改中涉及的和林县政府、市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对和林县原副县长、现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星晟、和林县副县长郭文俊、副县长贺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市环保监察支队支队长黄宝华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和林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6月9日下午,和林县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对环保假整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对原内蒙古凯帝森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注册为内蒙古元达木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沈兵予以行政拘留,同时立案调查,依法对该公司按高限予以20万元罚款,关闭取缔该企业,立即拆除所有设备,并启动公益诉讼;对县环保局局长刘瑞明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行政职务。对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苏永斌予以政务撤职。对盛乐镇党委书记云安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盛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月忠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镇长职务。对盛乐镇人大主席张永伟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