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生态环境部:长江边违法倾倒数万吨污泥 泰兴市两年未整改问题变本加厉
新京报快讯(记者邓琦 实习生余华尊)生态环境部今日通报,2016年7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群众举报,江苏省泰州市泰兴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长江岸边违法倾倒数万吨污泥。快两年过去了,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暗访发现,问题不仅没有整改,而且污泥堆积量还大幅增加,给周边环境和长江水质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督察组收到多个反映泰兴滨江污水处理厂违规堆放污泥的信访举报。由于堆放污泥之处就在长江干流岸边,直接威胁长江水质安全;加之滨江污水处理厂接纳大量化工企业废水,污泥成分复杂,应按危险废物处理,环境风险十分突出。因此,当时作为重点案件转办地方整改。泰兴市政府2016年8月反馈,污泥池已经停止使用,并公开承诺2016年11月底前启动污泥规范化处置。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启动后,督察组人员再次深入现场摸排情况,发现当地党委政府不重视,敷衍应对,态度消极。近两年过去了,不仅没有整改,堆存的污泥堆量还大幅增加,环境风险更为突出。
2018年6月9日,督察组对滨江污水处理厂堆放污泥的泰兴市滨江镇头圩村暗访发现,在头圩村紧靠江堤东侧,有两个巨大的污泥堆积池,目测南侧堆积池较大,面积接近足球场,北侧的略小。
南池为水泥砌成,北池为土堤堆成,两池堆放的污泥上面仅仅简单覆盖一层塑料薄膜,且多有破损。督察人员站在长江江堤上可以看到,西侧不到100米就是长江的水线,而东侧30米左右就是巨大的污泥堆积池,几万吨应纳入危废管理的污泥就这样长期堆放在长江岸边。
走到池边,可以闻见阵阵恶臭。督察人员现场简单测试显示,北池中污水pH值达到11左右。现场可见渗滤液汩汩流出进入东侧水塘,塘边积水pH值约为9,污泥渗滤液已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将该类群众投诉作为重点案件转办,泰兴市环保局对滨江污水处理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16〕216号),认定当时污泥堆存量约2.3万吨,均未采取防雨淋、防扬散、防流失等措施,现场散发异味。因此决定:限7日内规范设置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完善相应防范措施;罚款10万元。
2016年8月16日提交的《泰州市第三十批次交办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表示,滨江污水处理厂已停止污泥堆场的使用,从8月1日开始对原污泥暂存堆场铺一层稻草,加盖一层塑料薄膜,覆盖一层泥土。11月底前启动实施污泥的规范化处置,力争在两年内处置完毕。在处置过程中,如有堆场土壤受到影响,将与污泥一并处置。
然而,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后,泰州市人民政府没有将该问题纳入整改方案,泰州市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查处反馈报告中的承诺成为一纸空文。
两年过去,泰兴市不仅没有按照承诺进行规范处置,而且放任滨江污水处理厂继续非法倾倒污泥1万多吨,致使污泥堆放量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的2.3万吨增加到约4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