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机关近3年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逾1.6万件
中新社北京6月5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5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15年7月至2018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556件。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于2015年7月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启动试点。最高检统计,试点启动以来,累计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2323家;督促关停和整治其他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不含大气污染企业)1991家;关停未依法办理环评的企业695家;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1963个。
除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各级检察机关还在持续开展专项立案监督,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各级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以及环保等部门沟通协调,明确破坏环境资源案件证据标准。
各地检察机关还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过程中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刑事办案新机制。目前,全国有河北、福建、江西、湖南、四川、贵州、云南7个省级检察院,42个市级检察院,132个基层检察院设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部门,专门负责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
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刑事案件29702件43057人,起诉88193件137963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