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原书记芦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芦忠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决定发放津贴补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芦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芦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的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