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法发布环保典型案例 江苏一公司夜间偷排废酸被罚2000万元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今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腾格里沙漠环境公益诉讼案、北京幼儿园“毒跑道”等案件的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封面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17年,全国法院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21241件,审结20602件,生效判决涉及人数17965人。
最高法院此次发布了一个案例:
2010年9月,王军受德思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指派联系处置废酸事宜,与仅具有经销危险化学品资质的顺久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占荣达成以每吨580元处置废酸的口头协议。此后,德思达公司产生的废酸液体均交由被告人王占荣进行处置。
2013年9月,王占荣明知丁卫东没有处置废酸资质,仍与丁卫东达成每吨150元处置费用的口头协议,并直接指使被告人徐仁米驾驶槽罐车从德思达公司拉运废酸,直接运至江都宜陵码头等处的船上。
至2014年5月间,交由丁卫东处置的废酸共计2808.02吨。期间,丁卫东多次指使被告人孙新山、钱存林等人于夜间驾驶船只,将其中的2698.1吨废酸直接排放至泰东河和新通扬运河水域的河道中。
经专家论证分析,德思达公司产生的废酸液体属于危险废物,对生物、水体、环境的危害极大,废酸中残存的大量有机废物对生物环境也会造成长远的累积危害。
江苏高邮法院一审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德思达公司罚金2000万元,判处其余被告人一至五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江苏扬州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魏文超在发布会上表示,通过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以及环境资源监管失职的犯罪行为,有效威慑潜在的污染行为人和资源破坏者,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