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郝成 呼和浩特报道
由内蒙古环保厅推荐的企业,在对“毒地”作出检测报告后,却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环保局指出“评价标准错误”,并称涉事地块为“疑似污染地块”。企业举报一年后,“毒地”仍无明确定性。
此前,《中国经营报》报道了内蒙古“毒地办学”事件:300多名师生,在使用过400多公斤氰化物未处理、且发现13公斤氰化钾成品的毒地,教学、生活两个学期,被媒体曝光后,师生离开却未体检,更无人被问责。涉事法院一名副院长,被举报曾私自将该地块交由其同学办学。
目前,针对该地块的四份环境监测报告差异极大,其中由内蒙古环保厅推荐、由玉泉区法院委托的检测企业,曾作出“无毒”报告,而企业委托检测却发现有关物质超标达200多倍。一个月前,玉泉区区长云鉴曾表示将向记者回电,但此后再无回应。依照相关规定,该区政府对“毒地”负有相关处置责任。
环保厅推荐检测“错误”?
呼和浩特市中心,原内蒙古工艺品厂地块坐落在一片居民楼和两所小学中间,目前由所在街道办派人看守,而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这里曾经是呼市悦鑫电子工程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悦鑫学校”)300名师生每天上课、吃饭、住宿的地方,直到被媒体曝光系一片毒地。
原工艺品厂的部分材料账显示,过去三十年里,该厂至少使用了400多公斤氰化物、3152公斤硫酸、2530公斤磷酸、1610公斤硝酸……出现在材料账上的化学品近50种。而当地职工称,过去三十年生产中,从未有过环保处置。
不过,由于该厂停工数年,直到2016年7月2日,厂区内发现13公斤氰化钾成品,其毒地问题才逐渐走向公众。当天,在司法拍卖中竞得该地块的内蒙古赫邦金融商厦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邦公司”),应法院要求去配合被执行人搬家,意外发现了这些毒物。
在发现氰化钾后,赫邦公司人员随即向玉泉区法院汇报,后者则在7月6日封闭相应房间并贴出剧毒物警示信息。但彼时,悦鑫学校正在工艺品厂区内办学,近300名师生多数在厂区内教学、吃饭、住宿。
此后,主教学楼东侧一楼内,又发现存于地下两个大池子,内有2吨多残液。经了解,此系原工艺品厂镀金车间,而镀金则使用氰化钾、氰化钠等剧毒物。残液则在当年9月7日被环卫车拉走,11月26日池内残废液被清理。
在此过程中,悦鑫学校始终在正常教学中。赫邦公司方面称,在发现氰化钾后的8月18日,玉泉区法院时任副院长苏和将钥匙交给了他的同学黄丽珍,黄丽珍则是悦鑫学校校长。“当时我们公司两个人、法院两个人,加上黄丽珍,现场五个人见证。”
2017年4月末,央广中国之声曝光悦鑫学校被检测出砷超标,悦鑫学校随即搬离。但黄丽珍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辩称,当时厂区无人看守,她自己决定进来办学的。
彼时,由玉泉区政府委托的环境监测报告已经作出,即存在砷超标等问题。但此后又有三分检测报告相继作出,且委托单位及检测公司均不同。四份报告,可以简单概括为:一份“无毒”、一份“有毒”、一份“无害”、一份“剧毒”。
其中,玉泉区法院在2016年11月给赫邦公司的回复中称,经内蒙古环保厅推荐,由玉泉区法院委托的检测公司,作出了“无毒”的检测报告。而由玉泉区环保局委托的检测公司,则作出了“无害”的检测报告,但该公司被证实并不具备室内空气的相关检测资质。
记者曾在4月28日联系到内蒙古环保厅新闻科科长,并明确表示希望环保厅方面接受采访,但22天后的5月20日,该科长发微信称:“你好,如果有环保问题请拨打12369举报电话,会转相关部门回复你。”
经沟通后,该科长要求发采访函给环保厅。5月21日记者发送采访函后,该科长回复“采访函收到,正在办理”。但记者5月30日再次留言询问进展时发现,该科长已将记者拉黑。
而此前玉泉区环保局方面给企业的答复中称,目前已有的四份检测报告“评价标准错误”,该地块属于“疑似污染地块”。这也意味着,此前由环保厅推荐企业作出的检测报告,也被否定了。
多部门领导噤声
赫邦公司委托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报告称,在经过近半年的多点位、多频次检测后,土壤中铜、锌、镍、铅、银、锑超标1.8倍到216倍不等,土壤中氰化物最大浓度超标19.6倍。
该报告指出,抽检的44个房间内空气中砷及其化合物、砷化氢、氨气全部超标,其中砷及其化合物最大浓度超标15.7倍,砷化氢最大浓度超标13.3倍,氨气最大浓度超标226倍,汞及其化合物最大浓度超标12.17倍,甲醛最大浓度超标1.8倍。
根据相关法规,在2010年前后停产的原内蒙古外贸工艺品厂,其作为企业主体已经改制并逐步“消失”,这种情况下,应由当地区政府负责处理“毒地”,以实现环境达标,此后才能进行司法拍卖。
今年4月30日,记者致电玉泉区区长云鉴,对方接通电话后称,自己正在开会,会给记者回电话。此后记者将采访问题用手机短信发给云鉴。
5月7日,记者再次致电云鉴,他在拒接后回复短信称,会稍后给记者回电话。但直至发稿时,云鉴未对短信及电话作任何正面回复。
此外,工艺品厂停产后,厂区还曾租给邮政等单位使用。2017年冬天,在厂区已经由附近街道办派人看守之后,石东路派出所多名民警曾带人进入,在砸了五道锁后,开启了地块内西南角的锅炉房,并进行施工后启用。一份由该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证实了这件事,但宣称此举系应政府要求进行。
玉泉区公安分局纪检负责人曾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曾调查此事,但了解到派出所之所以砸锁,是因为工艺品厂地块内的一个锅炉房属于周边供暖中转点,周边居民在反映供热温度不达标一个月后,经政府相关部门开会,决定将锅炉房作为中转点启用。
这位人士称,他了解此举是在市政专门会议纪要的指导下进行的,但他也承认,他并未见过这个所谓的纪要或其他文件。
而此前呼和浩特中院纪检书记石永曾告诉记者,针对企业举报苏和私自将毒地交予其同学办学一事,中院曾介入调查,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但还是给相关人员做出了检讨、记过等处罚,因为他们“在管理上有疏漏”。
截至目前,赫邦公司方面先后向各级纪委举报12次,向环保部门、法院、政府、公安部门均进行情况反映、举报,却未有任何实质结果。
记者获得了工艺品厂遗留的1973年至1988年的材料购买使用账单(缺1979、1986、1987年账)。粗略统计,这13年中,这家工艺品厂使用了400公斤氰化物,其中氰化钾255公斤、氰化钠140公斤。此外,统计发现这段时间内,还有3152公斤硫酸、2530公斤磷酸、1610公斤硝酸被使用。出现在材料账上的化学品有近50种。
(编辑:孟庆伟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