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5月2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任明超)今天,海南省公开发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提出6大类21方面重点措施,对督察反馈意见所提出的56个具体问题,制定172条整改措施清单。
这6大类措施涉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底线、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等内容。其中,筑牢生态安全底线包括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生态功能区监管和强化海洋生态环保等三方面举措。海南省在整改方案中表示,下一步将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回头看”,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严肃责任追究。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2017年12月23日,督察组向海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发现,海南省一些市县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热衷于搞短平快的速效政绩工程,财政过分依赖房地产,被地产“绑架”,企业指到哪儿,政府规划跟到哪儿,鼓了钱袋、毁了生态。一些自然保护区、优质自然岸线、生态脆弱山体遭受破坏,成为当地生态环境难以抚平的伤痛。
对此,海南省在督察整改方案中列出了三方面整改措施: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二是加强规划引导和管控;三是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海南省在整改方案中称,将发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旅游业、互联网产业、现代金融服务业等12个重点产业,逐步减少经济对房地产的依赖。同时,将坚决禁止在自然保护区、优质自然岸线、生态脆弱山体等各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海岸带可开发的一线土地严禁用于开发商品住宅。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8年05月30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