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马上评|绝不能让环保“一刀切”扭曲环境治污
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进驻期间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要求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
环境治污需要铁腕执法,但所谓“铁腕执法”,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分青红皂白,对企业“一关了之”。早在2017年8月,环保部就明确表态,“所谓‘一刀切’,从来就不是环保部的要求。”当年12月,国家环保督察办负责人也表示,“一刀切”的方式应对督察,这是对中央环保督察的“高级黑”。
官方三番五次表态反对“一刀切”,甚至专门出台禁令,从侧面可看出问题的严重性。近日,东莞市就对外宣布,将关停取缔5000家“散乱污”企业。现实中,以产业划线,如涉及化工、铸造、制药等行业,或以区域设界,如在特定时间污染严重地区,实行环保管控“一刀切”的做法,可谓比比皆是。
环保“一刀切”看似简单省事,见效也快,但这种“株连式”的执法背离了法治的基本原则,误伤了守法企业。排污达标,守法经营企业成为关停的对象,其结果必然是“逆淘汰”——如果一个企业花大代价治污,或认真按环保要求整改,却依然逃不过关停的命运,那么,谁还愿意在环保上花钱,谁还会去花大力气去治污?
打击环境违法,固然需要雷霆手段,但环保部门也需要恪守法律的边界,让污染企业无处可逃的同时,也让守法企业安心生产。在治污中,不仅那些排污达标,合法经营的企业,不能被株连。即便对存在违法排污的企业,也要留有一定的余地,给予整改机会,而不是一棍子打死。在严重污染等特殊时期,需要企业作出牺牲,停产限产的,政府也要给予相应的补偿,而不能总是让企业当冤大头。
这次生态环境部《意见》明确要求: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的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当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禁止层层加码、避免级级提速”,都很有针对性。
环保“一刀切”,不仅损害企业利益,危及执法公信力,也对于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了巨大冲击。“一刀切”之下,许多被戴上“高能耗”、“高排放”帽子的企业被大批关停,造成原材料供应紧张,价格飙涨。原料药就是其中典型一例,环保压力之下,许多药企投资几千万甚至上亿元建设治污设施,但有些地方要求,药企无论达标与否都不能生产,一关就是几个月。大规模停产限产的结果,是原料药的价格普遍大幅上涨,有些原料药还一度出现断供危险,危及患者的正常用药。
从对污染的姑息纵容,到环保“一刀切”,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一刀切”的实质,是权力的滥用,这种权力滥用的危害,恐怕比污染的危害更严重。生态环境部的《意见》将环保“一刀切”纳入督察范畴,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信号——今后对待环保“一刀切”,也会像对待污染一样,实行零容忍。
毫无疑问,绝不能让“一刀切”扭曲环境治污,绝不能让“一刀切”抹黑环境督查,谁敢打着环保招牌行违法乱政之实,就必须让他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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