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0日至17日,平罗县环保局局长谭生奇与环境监察大队长金建华(另案处理)到湖南、安徽等地考察污水治理项目。在安徽考察期间,违规接受安徽蓝盾光宁夏分公司安排,游览了黄山、江村、南京鸡鸣寺等旅游景点。同时,在此期间,谭生奇2次公款吃喝花费1320元,并通过虚开住宿费发票予以报销。谭生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予以收缴。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室点评】谭生奇在工作考察期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违反了廉洁纪律,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之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从严要求自己,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但谭生奇自律意识不强,心存侥幸,自以为出门在外,没有监督,便放松要求。从中可以看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思想深处和骨子里没有真正形成自觉。这起典型问题再次警醒我们,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也警示我们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必须坚持露头就打,做到一刻不松劲、半步不退让。同时,要强化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动作风建设不断好转,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