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 刘桐)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包宏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包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对下属人员管理失职失责、违规设立并使用账外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贪污、受贿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包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包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