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5日电 (记者高敬)截至2018年4月底,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省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49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57项,其余正在推进中。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15日介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11月至12月组织对7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4月完成督察反馈。各地积极推进督察整改工作,解决了一批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7省市督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少量整改任务进度有所滞后。部分自然保护区内风电、煤矿等违规项目拆除、关停进度滞后,一些地区治污基础设施建设、尾矿库治理和生态环境恢复等整改任务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二是个别地区整改力度仍需加大。一些区域流域环境整治、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违建项目清理等整改任务进入攻坚阶段,整改难度加大,工作力度有所减弱,个别地区环境质量改善效果不理想,甚至呈现恶化趋势。
三是一些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出现反弹。
下一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继续对各地整改情况实施清单化调度,并不定期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