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 杨程晨)台湾当局“环保署”环评会议9日晚间确认通过备受争议的深澳电厂案附带决议,要求台湾电力公司提出环境影响调查报告、送至该署审查。
至此,该电厂主体可开始兴建。就部分环评委员所提电厂将影响海洋生态的疑虑,大会要求,负责经营的台湾电力公司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调查报告。
位于新北市瑞芳区的深澳火力发电厂,1969年投产、2007年停止发电,展开更新扩建计划。新发电机组原拟于2019年投产,160万千瓦的发电量可达原机组四倍。
今年3月14日,深澳电厂环境差异分析案在“环保署”环评大会表决下通过。但反对人士指出,电厂重启后可能连带造成周边空气质量恶化;改建计划包括在深澳岬角兴建卸煤专用码头,也被认为将影响当地生态。
5月9日环评大会的场外,环保团体连同部分深澳当地居民以撤回深澳电厂案、废止环评为诉求发起抗议,对该燃煤电厂重启的必要性提出质疑。与此同时,另一部分当地居民则以支持经济发展为由到场,赞成重启电厂。
深澳电厂所在的新北市,该市市政府10日上午举行记者会、提出应对四原则,包括开始诉讼程序、不发出生煤许可、依法禁止项目、后续审查。
台立法机构民意代表高金素梅则于近日指出,当局向高产值但高耗能的企业承诺“不缺电、不缺水”,这需要民众付出极大代价;2020年台湾燃煤发电将比2016年多出400万千瓦,当局所谓“2025‘非核家园’”承诺,实质是以煤电替代核能;现行能源政策与民意背道而驰。
《联合报》10日社评以“空话交织的能源政策”为题批评当局供电策略。文章指,台湾电力供应落到今天窘迫地步,正是错误的认知设下了错误目标,又为了政治颜面一味将政策坚持到底;其苦果要花金钱来掩饰,还要民众忍受污浊的空气和缺电之苦。
台当局于2017年拟定的《能源发展纲领》强调,尽可能避免用电需求的增加。《联合报》这篇社论认为,正常的能源政策规划应是创能和节能并进,如果节能成为主要手段,即显示供电策略已经穷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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