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默北京报道
2007年的环保风暴将再次向前推进。
1月31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通报了首批区域限批的整改进展情况,并表示将视情况扩大“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的范围。
在21天前的1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祭出重手,对投资1123亿元的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项目进行处罚,并引用《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第13条和第21条的规定,首次启用“区域限批”的大棒来遏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
所谓“区域限批”是对严重违规的行政区域、行业和大型企业,停止审批其境内或所属的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的所有项目,直到彻底整改为止。这种“环保责任连坐”的处罚几乎是环保部门成立近30年来最严厉的惩罚手段。
首批上“黑名单”的有河北唐山市、山西吕梁市、贵州六盘水市、山东莱芜市和大唐国际、华能、华电、国电等四大电力集团。
潘岳的通报显示,目前的整改情况是“几家欢乐几家愁”。
唐山热电厂技术改造项目(2×300mw)、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冷轧薄板一期工程、贵州发耳电厂4×600兆瓦新建工程、贵州野马寨电厂(3×200mw)技改工程等整改表现良好。几大电力集团也反应迅速,华能集团的乌拉山电厂、国电集团的濮阳热电项目、华电集团攀枝花发电公司煤矸石发电技术改造工程等都积极整改。
潘岳对“改过自新”者给予了赞赏,并表示将根据整改实效尽快解除限批禁令,而“对那些整改态度积极而未见最终效果的地方和企业将跟踪到底”。
对那些“置若罔闻继续违法建设的地方与企业”,环保部门将再出重手,除建议有关部门进行行政责任追究以外,“还将进一步扩大该地区、该行业的限批范围”。
此次的“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主要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低、“三同时”违法现象严重的区域和行业。潘岳表示,今后“限批”的内容与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包括对未按期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和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的地区或行业,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国家主要控制断面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河流流域,多次发生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行政区域等。
潘岳呼吁各部门联合行动,地方环保部门和环保总局齐心合力,使“区域限批”最终变成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
而除了环境监管部门将行政权力最大化使用之外,潘岳还寄望于体制与法律的改革和公众监管力量的形成,环保总局将于春节后出台一系列促进公众参与的法规。当中最为关键的是正在制定中的《公众参与环保办法》。这是继2004年《环境许可听证暂行办法》和2006年2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之后,环保总局制定的统领全局、涵盖环保更广范围的规章,核心在于保障公众对环境信息的知情权、对环保决策的参与权和维护环境权益的救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