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刘浏)今天,第三批省级环保督察组正式入驻淮安、镇江、常州三市,标志着江苏第三批省级环保督察全面启动。本次督察重点落实《江苏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情况,包括整改方案中明确的6大类30项重点举措推进落实情况,附件所列38个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1个生态环境损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2451个环境信访问题查处及后续整改落实情况。
省环保厅环境监察综合处处长盛学良介绍,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正式反馈督察意见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3次专题研究督察整改工作,成立由省长任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联动合力抓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督办,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南通、盐城等地存在交办信访问题反弹、整改工作不到位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工作,就是要进一步压紧压实环保主体责任,态度坚决、一着不让、善始善终地抓好整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自查自纠工作于4月底前完成。各设区市组织对整改方案附件所列的38个问题和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1个生态环境损害问题、交办的2451件环境信访问题逐一过堂,所有问题均要建立台账,留存佐证材料,并实行清单化管理、动态更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省有关部门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6大类30项重点举措,按照部门职责对号入座,提供采取措施、取得成效等资料;对照附件所列的38个问题,按照职责分工提供采取措施、取得成效等佐证资料,由牵头部门统一汇总形成台账。
省级督察工作于5月份开始。由中央环保督察江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若干督察组,赴各地、省有关部门开展督察,时间不少于10天。督察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是否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各项整改措施是否达到序时进度,11个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是否严格整改到位。抽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查处及后续整改情况,抽查比例不少于信访件总数的20%,重点抽查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不断和涉及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的问题,重点核实查处情况是否与公开情况一致、后续整改措施是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