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全国、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执法重点工作任务,4月10日,自治区环保厅召开2018年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会议。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郝庆文安排部署2018年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自治区环境监察局局长张山狮通报2017年全区环境执法工作情况。
2017年,自治区各级环境执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加大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大力提高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水平,环境监察执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年来,全区近1400名持证上岗执法人员办理了2852件环境违法案件,罚款金额2.31亿元,“三个清零”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全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顺畅,办理适用新《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案件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41件,其中污染环境犯罪18件;积极开展呼伦湖生态环保综合治理专项执法督查活动,有效推动了呼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期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180件,处罚金额1.6亿元,查处重大案件393件,4个集体和8名个人受到生态环境部公开表扬;全年开展了128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未发生重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台账,使用计算机系统对环境问题电子化管理,纳入台账的问题大部分得到积极整改;启动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完成钢铁、煤炭等八个行业1077家工业企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工作;持续推进挂牌督办事项的整改落实,乌海及周边地区91家企业、通辽市5家企业和阿拉善盟2家企业全部解除了挂牌督办;办理12369热线和微信平台举报5378件。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系统总结和重点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新部署,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和根本遵循。十九大提出要打好三大防治攻坚战,其中之一就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自治区党委、政府专门召开打好三大攻坚战动员部署会、全区环保工作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监察执法工作要紧紧围绕助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工作,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会议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2018年全国、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好生态环境部6大专项执法行动和自治区环境执法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及环境执法“三个清零”活动;全面强化日常环境执法工作;抓好环境应急管理、12369热线和微信平台受理及环境舆情监控工作,攻坚克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为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内蒙古作出新的贡献。
会上,自治区环境监察局、包头市环境监察支队、赤峰市环境监察支队、巴林左旗环境监察大队、包头市昆都仑区环境监察大队代表分别作了典型发言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当天对2018年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监管执法和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进行了培训解读,同时对2018年环境监察执法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并提出有关要求。
自治区环保厅召开2018年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会议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郝庆文安排部署2018年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自治区环境监察局局长张山狮通报2017年全区环境执法工作情况
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作典型发言
建设亮丽内蒙古 共圆伟大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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