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成的6个督察组赴全区12个盟市对我区生态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督查。
此次督查,由厅级干部带队,深入各盟市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访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和深入现场检查等方式,重点围绕《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所列49项整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关于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我区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有关生态环保问题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2017年6月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所列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展开督查,深入了解推进情况,进一步查找问题,督促落实。
据悉,为确保此次督查成效,在督查工作开展前,我区专门对督察组成员进行了部署动员和系统的培训,要求大家充分认识此次督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做好督查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此次督查任务。
(来源:内蒙古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