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环保局发布了第一季度全市环境执法情况的通报,第一季度全市共对367件环境执法案件实施了行政处罚,同比增长31.54%;全市环境行政处罚罚款额共计1028.15432万元。寿光、昌邑分别办理2件移送公安部门适用行政拘留案件。临朐县、坊子区、峡山区、经济区无行政处罚案件。
寿光市、青州市和潍城区行政处罚案件数位居全市前三位,分别为239件、35件和25件;寿光市、潍城区和奎文区行政处罚案件增长率居全市前三位,分别增长了443.18%、127.27%、50.00%。
通报要求,行政处罚是环保部门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是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对行政处罚工作的认识,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及时规范地将案件录入环境监察管理系统,为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奠定坚实基础。